PPP会计处理实施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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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社会资本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时,如何对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解释施行日尚未完成的PPP项目合同进行衔接处理?(2021)
- 问:社会资本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时,社会资本方应当如何对PPP项目合同进行合并披露?(2021)
- 问:社会资本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时,如何确定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2021)
- 问:社会资本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时,集团合并范围内甲公司(发包方)承接PPP项目,但将实质性建造服务发包给集团合并范围内乙公司(承包方)的,在编制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时,是否应抵销承包方的建造服务收入及发包方对应的成本?(2021)
- 问:社会资本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时,社会资本方在PPP项目建造期间发生的建造支出在现金流量表中应如何列示?(2021)
- 问:社会资本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时,社会资本方在PPP项目建造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列报?(2021)
- 问:社会资本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时,社会资本方在PPP项目建造期间形成的合同资产应当如何列报?(2021)
- 问:社会资本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时,当PPP项目资产部分受到政府方控制时,应当如何应用“双控制”条件?(2021)
- 问:社会资本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时,应当如何应用“双控制”条件(2)“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2021)1
- 问:社会资本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时,应当如何应用“双控制”条件(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2021)
- 问:社会资本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时,应当如何应用“双特征”?(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