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审计操作指引》的通知(粤注协〔2023〕216号)
发文信息
- 发文机关: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 发布日期: 2023-10-19
- 生效日期: 2023-10-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文号: 粤注协〔2023〕216号
- 原文链接: 广东注协
第一章 总则
一、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0号)及有关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指导注册会计师执行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经费、运行经费和科研经费(以下统称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工作,明确工作要求,保证工作质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制定本指引。
二、审计目标
注册会计师审计目标是按照审计准则和本指引的要求,对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投入、使用以及管理执行审计工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应客观反映新型研发机构的财政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的具体情况,同时披露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总体要求
(一)掌握和尊重科研活动规律
注册会计师应当以新型研发机构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在执行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审计工作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注重掌握和尊重科研活动规律,突出实质,增强服务意识,避免给新型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二)遵守职业道德要求
注册会计师执行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审计业务,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遵循诚信、客观公正原则,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责,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维护职业声誉,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三)勤勉尽责
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本指引的具体要求,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或形成审计结果。在能够合理利用新型研发机构内部审计人员或其他外部第三方工作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利用其工作,以减轻新型研发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的负担。
四、使用说明
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成果转化,建设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独立法人机构,可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设立事业单位或企业,分别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新型研发机构须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自我造血功能及可持续发展。
本指引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或中期、年度考核)的专项审计,执行市、区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经费的专项审计可参照本指引。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审计属于特殊目的审计,是注册会计师提供的鉴证服务。本指引在审计准则的总体框架下,根据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既遵从风险导向审计思路,又突出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对于未在本指引中涉及的其他事项,注册会计师需要遵守相关审计准则中适用的规定。
第二章 初步业务活动
一、初步业务活动概述
(一)初步业务活动的目的
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识别和评价可能对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产生影响的事项或情况,有助于其在计划审计工作时达到下列要求:
1.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2.不存在因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层或项目负责人诚信问题,影响注册会计师承接或保持该项业务意愿的事项。
3.与新型研发机构之间不存在对业务约定条款的误解。
(二)开展初步业务活动需要考虑的特殊事项
1.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层和项目负责人讨论新型研发机构财政
资金审计中的重大问题,包括这些重大问题对计划审计工作的影响。重大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经费的来源、经费的管理、对外投资和成果转化形式、负面清单执行情况等;
2.分派了解财政资金属性、使用和管理特点,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针对预见到的特别风险,分派具有适当经验且专业胜任能力较强的审计人员。
3.考虑新型研发机构此前接受审计的情况。
4.考虑被审计项目是否涉密,如果涉密,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要求
承接涉密审计业务的条件和能力。
二、初步业务活动的内容
(一)实施相应的质量管理程序
综合考虑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内容,实施相应的质量管理程序,作出适当决策是注册会计师控制审计风险的重要环节。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下列事项:
1.新型研发机构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是否诚信。注册会计师需要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层、项目负责人直接沟通。必要时,与举办单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等进行沟通,或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关键管理人员的背景经历,分析判断新型研发机构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的诚信情况。注册会计师对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层、项目负责人诚信情况的考虑可能需要贯穿审计业务的全过程。
2.注册会计师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必要的时间和资源。新
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审计业务要求注册会计师除了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外,还要熟悉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评价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包括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评价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包括独立性要求)的情况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初步业务活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包括诚信、独立性、客观和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保密、良好职业行为在内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提出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能够遵循这些基本原则。
(三)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与新型研发机构达成一致意见
在作出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接受业务委托的决策后,注册会计师需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在审计业务开始前与新型研发机构或委托审计方(如主管行政部门)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以避免双方对审计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初步业务活动程序记录表(示例)见表1:

针对上表中第1-3项程序,以下为程序要点评价表2(示例):


三、审计业务约定书
(一)审计的前提(基础)条件
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下列程序,以确定审计的前提(基础)条件是否存在:
1.确定新型研发机构对项目资金核算所依据的会计准则(制度)是否是可接受的。
2.就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负责人认可并理解其责任与新型研发机
构及项目负责人达成一致意见。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包括: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新型研发机构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新型研发机构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财政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
(2)新型研发机构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和财务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对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的资金分别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3)新型研发机构是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资金投入、使用、管理符合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批准的本项目合同书的规定。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预算,严格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按照承诺保证其他来源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和报销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科研项目资金有关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执行负面清单的规定。
(4)及时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其他所需的信息,对所提供的与财政资金审计相关的资料负责,并保证资料真实、合法、完整。对于这些信息中存在的涉密或敏感信息,及时明确地告知注册会计师,要求注册会计师履行保密义务。
(5)确保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如果审计的前提(基础)条件不存在,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第八条的规定,与新型研发机构及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并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承接审计业务是否适当。
(二)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1.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可能因被审计项目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
(1)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4)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的标准依据。
(5)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预期形式和内容,以及对在特定情况下出具的审计报告可能不同于预期形式和内容的说明。
2.审计业务约定书还可能包括下列主要方面:
(1)详细说明审计工作的范围,包括提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审计准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职业道德守则和其他公告。
(2)对审计业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3)说明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审计工作按照审计准则和本指引的规定得到恰当的计划和执行,仍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重大违规未被发现的风险。
(4)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审计项目组的构成。
(5)管理层及项目负责人确认将提供的书面声明。
(6)管理层及项目负责人同意向注册会计师及时提供财政资金审计相关资料,以使注册会计师能够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完成审计工作。
(7)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8)管理层及项目负责人确认收到审计业务约定书并同意其中的条款。
3.如果情况需要,审计业务约定书也可列明下列内容:
(1)在某些方面对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工作的安排。
(2)利用新型研发机构员工工作的安排。
(3)说明对注册会计师责任可能存在的限制。
(4)注册会计师与新型研发机构之间需要达成进一步协议的事项。
(5)向其他机构或人员提供审计工作底稿的义务。
第三章 计划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需要合理计划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审计工作,以保证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一、审计范围
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新型研发机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新型研发机构执行的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财政资金相关机构的报告要求等情况,界定审计范围。在界定审计范围时,注册会计师主要考虑下列事项:
(一)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审计的报告要求。
(二)预期审计工作涵盖的范围,包括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需审计的项目承担团队的数量及所在地点。
(三)拟利用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程度。
(四)与新型研发机构人员的时间协调和相关数据的可获得性。
二、审计的时间安排
明确审计业务的报告目标,以及计划审计的时间安排和所需沟通的性质,包括现场审计的时间安排、提交审计报告的时间以及预期与管理层和项目负责人沟通的重要日期等。
为确定报告目标、时间安排和沟通性质,注册会计师主要考虑下列事项:
(一)新型研发机构提交相关工作总结报告的时间表。
(二)与管理层和项目负责人举行会谈,讨论审计工作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三)与管理层和项目负责人讨论注册会计师拟出具报告的类型和时间安排以及沟通的其他事项(口头或书面沟通)。
(四)与管理层和项目负责人讨论预期在整个审计业务中对审计工作的进展进行的沟通。
(五)审计项目组成员之间沟通的预期性质和时间安排,包括审计会议的性质和时间安排,以及复核已执行工作的时间安排。
(六)预期是否需要和第三方(如专业机构)进行其他沟通,包括与审计相关的法定或约定的报告责任。
三、审计方向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以及审计报告使用人的需求,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8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的规定确定重要性,以确定审计工作的方向,包括初步识别可能存在重大违规风险的领域,初步识别相关账户及交易,评价是否需要针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审计证据,识别项目外部监管、审计的报告要求及其他相关方面最近发生的重大变化等。
四、审计资源调配
在确定审计资源调配时,注册会计师主要考虑下列事项:
(一)审计项目组成员的选择以及对项目组成员审计工作的分派,包括向可能存在较高重大违规风险的领域分派具备适当经验的人员。(二)项目时间预算,包括为可能存在较高重大违规风险的领域预留适当的工作时间。
(三)对审计项目组成员的指导、监督以及对其工作进行复核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包括预期项目合伙人和经理的复核范围等。
(四)是否需要对新型研发机构的信息系统执行信息系统审计程序。
(五)信息技术对审计程序的影响,包括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对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预期。
(六)实施远程非现场审计的资源安排(如适用)。
五、计划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新型研发机构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规定,计划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六、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的规定,计划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一)新型研发机构资金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综合性审计方案或实质性审计方案,特别关注预算审批、调剂调整、列支内容等是否符合规定。
(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综合性审计方案或实质性审计方案,设计相关审计程序以测试与资金支出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并特别关注资金支出是否与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相关等。
七、计划实施的其他审计程序
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需要实施的其他审计程序。计划实施的其他审计程序可以包括上述进一步审计程序中没有涵盖的、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需要执行的审计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计划审计工作并非审计业务的一个孤立阶段,而是一个持续的、不断修正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业务的始终。例如,由于未预期事项的存在、条件的变化或通过实施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等原因,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基于修正后的风险评估结果,对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以及相应的原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作出修改。
第四章 风险评估
在对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需要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包括相关内部控制,以识别和评估与财政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相关的重大违规风险。
一、了解新型研发机构及建设基本情况
(一)了解新型研发机构情况及主管部门,包括新型研发机构的注册类型,建设任务及资金来源,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成果转化的情况,以及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主体,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用人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二)了解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资金管理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粤财资〔2020〕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10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3〕4号)等。
(三)了解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架构、研究开发部门及人员的数量、项目数量和管理模式、项目组的成员与来源、技术职称结构、项目人员的考核奖励制度等。
重点了解项目立项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项目基本情况等。项目实施情况。如是否存在承担单位变更或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延期或项目任务延迟、项目任务目标调整、预算调剂调整等情况。
(四)了解新型研发机构对财政资金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新型研发机构的具体情况,并特别考虑下列事项:
1.新型研发机构财务人员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政策了解的程度。
2.新型研发机构是否将财政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对财政
资金和其他来源的资金是否分别单独核算,以及会计科目设置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相关财务档案资料保存管理情况。
3.会计核算方法。
4.识别和确定财政资金支出归集的对象是否属于新型研发机构合同书(任务书)规定的范围,各类支出的识别标志、开支范围和标准。
5.项目成果的验收、所有权归属等。
(五)了解新型研发机构的科研项目在内部是否完全公开和公示,并接受内部监督。
(六)了解新型研发机构对国家最新科研资金管理政策的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制定内部相关规定,是否设置了科研财务助理以及科研财务助理的胜任能力。
(七)了解新型研发机构是否接受过其他相关部门检查和审计,是否有可利用的检查结果。
(八)了解新型研发机构是否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并开展过相关内部审计和检查,是否有可利用的内部检查结果。
在充分了解上述情况后,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项目的风险做出恰当的判断,并据此设计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二、了解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
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层应确保在资金投入、使用、管理方面已建立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注册会计师需要针对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包括相关业务流程)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了解和识别与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
(一)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是新型研发机构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是所有控制运行的环境。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控制环境各要素,以及这些要素如何被纳入新型研发机构的业务流程: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既包括管理层如何处理不诚实、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也包括在新型研发机构内部,通过行为规范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营造和保持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道德行为规范应融入被审计项目承担单位日常科研活动中,并被持续地沟通、执行和监督。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新型研发机构财务会计人员及承担内部控制重要职责的其他人员(如科研财务助理)是否具备足够的胜任能力并接受足够的培训,能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处理业务;新型研发机构是否对各岗位录用人员有明确的录用标准;是否强调对员工开展业务和道德培训;是否建立考核机制以使员工能得到正常晋升和更大的发展空间等。
3.管理层及项目负责人的理念和管理风格。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及项目负责人的教育背景、从业经历等。
4.职权与责任的分配。新型研发机构应当建立与其实际情况(包括规模、地理位置和业务性质等)相适应的权责分工。例如,由专人负责评估项目的收入和支出预算控制情况,使得为实现项目目标所需执行的各项活动能够被适当地计划、执行、控制和监督。此外,职责分配还包括对职责分离不充分的岗位设置足够的监督。职责分配应考虑涵盖非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
5.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考虑新型研发机构是否在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调动和辞退方面都有适当的政策和程序。
注册会计师需要评价控制环境总体上的优势是否为内部控制的其他要素奠定了适当的基础,以及这些其他因素是否未被控制环境中存在的缺陷所削弱。
(二)风险评估过程
新型研发机构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资金投入风险和使用风险。资金投入风险如编报虚假预算套取财政资金,虚假承诺其他来源的资金等。资金使用风险则集中体现为项目资金在使用过程中被截留、挤占、挪用的风险,以及部分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未能按照程序或规范进行操作的风险。
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管理层识别与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目标相关的风险而采取的评估过程,通过询问管理层或者检查有关文件,确定这些风险评估过程是否发现了相关风险,并考虑这些风险是否可能导致出现重大违规。
(三)信息系统与沟通
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在信息技术和人工系统中涉及财政资金收支交易的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的程序、相关会计记录和支持性信息,处理项目资金相关业务的过程,数据生成、记录、处理和汇总形成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审计申报材料的过程。
注册会计师需要关注管理层及项目负责人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由于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数据传输时,发生的篡改可能不会留下痕迹或证据,注册会计师还需要了解不正确的业务处理记录是如何解决的。
充分的内部沟通对于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等各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注册会计师需要关注新型研发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沟通体系。同时,对于新型研发机构而言,通过外部沟通获取信息也非常重要,例如,相关主管单位监管反馈信息、政策法规标准类信息(如行业管理法规、行业标准)、其他外部各方反馈的信息和投诉等。注册会计师需要关注新型研发机构是否对这些外部信息作出及时反应,制定相应对策。注册会计师还需要关注新型研发机构是否注重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周期、主要研究人员、资金使用(重点是资金额度、间接费用、外拨资金、结余资金使用等)、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以及项目研究成果等情况,并接受内部监督。
(四)控制活动
新型研发机构的资金投入和使用环节都可能存在风险,需要针对潜在风险采取相应的控制行动。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与审计相关的控制活动。
例如,针对新型研发机构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注册会计师考虑的主要因素可能包括:
1.新型研发机构是否制定了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用以规范财政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2.新型研发机构是否明确财政资金支出程序和批准权限,以防范资金支出不合规风险。
3.不相容的职责在何种程度上相分离,以降低舞弊和不当行为发生的风险。
(五)对控制的监督
新型研发机构对控制的监督包括检查控制是否按设计运行,是否根据情况的变化对控制作出适当修正,以发现和改进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监督,例如,在资金投入循环,重点关注是否对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情况进行比较,当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发生较大差异时,重点关注其合理性。
控制活动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示例见表3:

三、了解与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资金管理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控制活动
本指引以科研项目最常见的业务流程为例,说明注册会计师如何了解新型研发机构业务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
需要说明的是,不同新型研发机构的具体业务流程可能不尽相同,本指引不可能涵盖实际工作中的所有情况。在执行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需要结合新型研发机构的具体情况和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作出相应的选择和调整。
(一)了解项目资金管理相关业务流程的主要环节
项目资金控制通常属于新型研发机构收入管理、费用和成本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了解与项目资金相关的控制时,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项目相关业务流程。项目相关业务流程通常包括下列主要活动:
1.立项和预算管理
(1)项目的申请和批准。
(2)项目预算的编制和批准。
(3)项目预算的调剂。
2.项目资金管理与核算
(1)项目资金拨付。
(2)项目资金结算。
(3)项目资金核算。
3.项目直接费用管理
(1)直接费用支出。
(2)直接费用记录。
(3)资产(成果)验收和使用。
4.项目间接费用管理
(1)间接费用支出。
(2)间接费用记录。
5.项目过程及验收管理
(1)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2)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中期检查意见(如适用)。
(3)项目调整、延期、撤销或终止。
(4)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管理。
(5)项目财务档案的保管。
(6)项目验收。
了解控制的程序包括检查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相关控制手册和其他书面指引,询问各部门的相关人员,观察操作流程,执行穿行测试等。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询问项目负责人,了解项目的立项和预算情况;可以询问采购管理人员,了解设备采购程序及新型研发机构内部采购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流程;也可以询问会计人员,了解有关账务处理的流程,考虑流程在各部门之间如何衔接,如单据的流转和核对,以及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分工等。
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文字叙述、流程图等方式记录上述业务流程。
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减少不必要的资料收集,以免给人员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二)确定违规可能发生的环节
注册会计师需要结合了解的结果,确定新型研发机构需要在哪些环节设置控制,以防止或发现并纠正业务流程中的违规事项,即确定违规事项可能发生的环节。本指引以表格的形式列举了科研项目业务流程中违规事项可能发生的环节,以说明注册会计师如何确定新型研发机构的控制目标是否得以实现。
“违规事项可能发生的环节”示例见表4:
表4 违规事项可能发生的环节示例
1.预算 |
---|
怎样确保项目预算或调剂得到批复? |
2.项目资金管理与核算 |
怎样确保项目资金投入均已入账? |
怎样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
怎样确保项目资金支付结算方式合规? |
怎样确保项目资金使用与本项目研究任务的相关性? |
怎样避免随意调账、随意修改会计凭证等行为? |
3.项目直接费用管理 |
怎样确保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符合相关规定? |
怎样确保直接费用的支出审批流程完善? |
怎样确保直接费用的支出证据材料真实、完整? |
怎样确保直接费用的支出金额在批复或调剂后的预算范围内? |
4.项目间接费用管理 |
怎样监控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 |
5.项目过程和验收管理 |
怎样确保应付未付支出和预计支出适当? |
怎样确保因故撤销或终止的项目或课题资金及时清理? |
怎样确保项目形成的资产被合理使用? |
怎样确保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
怎样确保项目财务档案得到适当管理? |
(三)了解和识别相关控制
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的实际情况,通过询问、观察、检查、穿行测试等审计程序,了解和识别相关控制,并对其结果形成审计工作记录,包括记录控制由谁执行以及如何执行。在了解和识别内部控制时,注册会计师需要重点考虑能够发现并纠正违规的关键控制。
项目业务流程控制的示例见表5:
表5 项目业务流程控制示例
控制目标 | 常用的控制活动 | |
1.预算 | ||
项目预算或调剂得到批复 | 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负责部门跟踪项目预算审批结果,获取经批准的项目合同书(含预算),建立项目档案。如需预算调剂,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项目负责部门及时登记项目变更信息,更新完善项目档案。 | |
2.项目资金管理与核算 | ||
确保项目资金投入及时、足额、真实到位 | 定期核对并调查拨款进度及金额与合同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 |
项目资金投入均已入账 | 项目负责部门将拨款进度信息及时告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收到拨入款后,记账并告知项目负责部门已收款信息。期末,项目负责部门与财务进行对账,核对项目资金是否均已入账,如存在差异,则查找原因,保证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 |
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 财务部门设置明细科目或项目辅助明细账,对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分别进行单独核算。按照项目支出明细项进行费用归集。 | |
确保项目资金支付结算方式合规 | 资金支付除必须使用现金外,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并得到授权支出批准。 | |
确保项目资金使用与本项目研究任务的相关性 | 项目资金需用于与本项目研究任务相关的支出,费用支出报销单证经过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提交付款支出申请。 | |
避免随意调账、随意修改会计凭证等行为 | 项目资金核算应规范、清晰,调账或更正会计凭证需遵照有关规定进行。更正申请经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交由财务审核批准后,方可调账或更正会计凭证。 | |
3.项目直接费用管理 | ||
直接费用的支出审批流程完善 | 项目直接费用支出需建立完善的审批流程并遵照执行。每笔支出均需经过完整的审批流程方可办理。 | |
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符合相关规定 | 财务人员审核项目直接费用开支范围是否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
直接费用的支出证据材料真实、完整 | 项目组办理项目直接费用支出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新型研发机构相关层级审批人员需按职责权限审核批准。 | |
直接费用的支出金额在批复或调剂后的预算范围内 | 新型研发机构相关层级审批人员在批复或调剂后的预算范围内批准支出金额。 | |
4.项目间接费用管理 | ||
间接费用不超过批复的预算额度 | 在核定的总额内列支间接费用,超预算支出不被批准。 | |
5.项目过程和验收管理 | ||
应付未付支出和预计支出是适当的 | 项目组应及时报销费用支出,对于项目执行周期内发生的与项目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尚未支付、需要在基准日后进行支付的款项,新型研发机构需提供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确认为应付未付支出。 | |
项目组编制项目在审计基准日之后发生的或预计发生的与项目绩效评价、成果管理相关的必需支出清单,经审核后确认为预计支出。 | ||
因故撤销或终止的项目资金应及时清理 | 项目因故撤销或终止,财务部门应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报送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主管单位组织清查处理,确认并回收结余资金(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统筹用于相关专项后续支出。 | |
科研项目形成的资产被恰当管理和使用 |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执行。企业使用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 |
使用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尤其是50万元以上经费支出形成的资产。 | ||
期末,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如有账实差异,需查明原因,经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 ||
项目管理过程中以及结题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 新型研发机构接受监督检查和结题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 |
项目财务档案得到适当管理 | 财务档案有专门人员和专门存放地进行保管,无毁损、丢失、无法提供等情况。 |
(四)执行穿行测试
注册会计师需要针对不同业务循环中的具体业务流程,选择一笔或几笔交易进行穿行测试,以追踪交易从发生到最终被反映在财政资金报告中的整个处理过程,并考虑之前对相关控制的了解是否正确和完整,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在执行穿行测试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询问执行业务流程和控制的相关人员,并根据需要检查有关单据和文件,询问其对已发现违规的处理。注册会计师还需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的规定,对相关控制设计是否合理和是否得到执行进行评价,以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
第五章 控制测试
一、一般要求
注册会计师应充分考虑新型研发机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最大限度优化控制测试的程序和范围,以做到既能控制审计风险又能减轻新型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的负担,对于能够通过查阅明细账等资料,以及通过询问科研财务助理等方式解决的问题,应尽可能减少对科研人员的询问。
二、控制测试程序
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测试涵盖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这里重点说明与项目相关的控制测试。
新型研发机构上述项目业务活动相关的常用控制测试示例见表7。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型研发机构的情况不尽相同,以下示例并不能涵盖实际工作中的所有情况,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需要结合新型研发机构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作出相应的选择和调整。
表7 常用控制测表
控制目标 | 常用的控制活动 | 常用的控制测试 | |
1.预算 | |||
科研项目预算或调剂得到批复 | 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负责部门跟踪项目预算审批结果,获取经批准的项目合同书(含预算),建立项目档案。如需预算调剂,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项目负责部门及时登记项目变更信息,更新完善项目档案。 | 询问相关负责人或科研财务助理,了解项目预算管理、审批、变更是否按照规定流程执行。检查是否保留项目合同书(含预算)及变更调剂相关记录。 | |
2.项目资金管理与核算 | |||
确保项目资金投入及时、足额、真实到位 | 定期核对并调查拨款进度及金额与合同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 查看项目各项来源资金的拨款单证等资金投入到位的证明材料,对重大差异事项需查明原因及新型研发机构是否已有改进措施。 | |
项目资金投入均已入账 | 项目负责部门将拨款进度信息及时告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收到拨入款后,记账并告知项目负责部门已收款信息。期末,项目负责部门与财务进行对账,核对项目资金是否均已入账,如存在差异,则查找原因,保证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 查看单位财务系统,确认项目资金是否纳入新型研发机构财务系统统一核算管理。 | |
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确保项目资金支付结算方式合规 | 财务部门设置明细科目或项目辅助明细账,对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分别进行单独核算。按照项目支出明细项进行费用归集。资金支付除必须使用现金外,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并得到授权支出批准。 | 询问相关负责人或科研财务助理,了解项目资金财务核算与管理情况,查看是否可以通过财务核算系统查阅相关数据信息。询问相关负责人或科研财务助理,了解项目资金支付是否按照规定的结算方式执行,抽查支付项目是否符合规定,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 |
确保项目资金使用与本项目研究任务的相关性 | 项目资金需用于与本项目研究任务相关的支出,费用支出报销单证经过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提交付款支出申请。 | 询问相关负责人或科研财务助理,了解项目资金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的审核流程执行,抽查支出项目是否提供相关性证明材料,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 |
避免随意调账、随意修改会计凭证等行为 | 项目资金核算应规范、清晰,调账或更正会计凭证需遵照有关规定进行。更正申请经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交由财务审核批准后,方可调账或更正会计凭证。 | 询问相关负责人或科研财务助理,了解调账和更改凭证是否按照规定流程执行,抽查调账是否按规定程序批准;调账或更正会计凭证的行为是否规范,修改会计凭证是否有不同岗位的相互制约并留痕。 | |
3.项目直接费用管理 | |||
直接费用的支出审批流程完善 | 项目直接费用支出需建立完善的审批流程并遵照执行。每笔支出均需经过完整的审批流程方可办理。 | 询问相关负责人或科研财务助理,了解支出审批是否按照规定流程办理,查看新型研发机构支出审批的相关规定,抽查支出凭单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 |
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符合相关规定 | 财务人员审核项目直接费用开支范围是否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询问相关负责人或科研财务助理,了解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开支范围,查看项目支出内容,检查超范围支出申请是否被阻止。 | |
直接费用的支出证据材料真实、完整 | 项目组办理项目直接费用支出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新型研发机构相关层级审批人员需按职责权限审核批准。 | 抽查直接费用支出凭证后所附单据与相关证据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是否可以证明业务真实性、经济合理性等。 | |
直接费用的支出金额在批复或调剂后的预算范围内 | 新型研发机构相关层级审批人员在预算范围内批准支出金额。 | 询问相关负责人或科研财务助理,了解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支出金额,检查项目直接费用支出是否在批准或调剂的预算范围内。 | |
4.项目间接费用管理 | |||
间接费用不超过批复的预算额度 | 在核定的总额内列支间接费用,超预算支出不被批准。 | 询问相关负责人或科研财务助理,了解间接费用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执行,检查支出是否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 | |
5.项目过程和验收管理 | |||
应付未付支出和预计支出是适当的 | 项目组应及时报销费用支出,对于项目执行周期内发生的与项目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尚未支付、需要在基准日后进行支付的款项,新型研发机构需提供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确认为应付未付支出。 | 询问相关负责人或科研财务助理,了解应付及预计支出管理是否按照规定流程执行,检查应付及预计支出明细清单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 |
项目组编制项目在审计基准日之后发生的或预计发生的与项目绩效评价、成果管理相关的必需支出清单,经审核批准后确认为预计支出。 | |||
因故撤销或终止的项目资金应及时清理 | 项目因故撤销或终止,财务部门应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报送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主管单位组织清查处理,确认并回收结余资金(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统筹用于相关专项后续支出。 | 询问相关负责人或科研财务助理,了解项目清理是否按照规定流程执行,抽查撤销或终止的项目是否已及时清理。 | |
科研项目形成的资产被恰当管理和使用 |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执行。企业使用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 询问相关负责人或科研财务助理,了解资产管理和使用是否按照规定流程或程序执行,抽查资产盘点表是否经审批后及时处理,对科研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实地抽盘。 | |
使用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尤其是 50 万元以上经费支出形成的资产。 | |||
使用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规定开放共享。 | |||
期末,资产使用部门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如有账实差异,经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 |||
项目管理过程中以及结题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 新型研发机构接受监督检查和结题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 询问相关负责人或科研财务助理,了解是否接受过检查,了解是否按规定流程进行整改,检查新型研发机构接受监督检查的相关检查结果文件,核对是否对违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 |
项目财务档案得到适当管理 | 检查财务档案有专门人员和专门存放地进行保管,不存在毁损、丢失、无法提供等情况。 | 检查财务核算账套是否完整和唯一,所需最基本财务资料是否齐全及时提供,必要财务资料是否存在不能提供的情况。 |
第六章 实质性程序
一、实质性程序的总体要求
针对评估的新型研发机构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违规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在确定是否实施控制测试以及拟对控制的依赖程度的基础上,计划拟实施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如果发现拟信赖的控制出现偏差,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针对潜在的违规风险修改计划的实质性程序。
无论对重大违规风险的评估结果如何,注册会计师都应当针对所有重大类别的资金投入和使用,设计和实施实质性程序。
如果认为评估的重大违规风险是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专门针对该风险实施实质性程序。如果针对特别风险实施的程序仅为实质性程序,这些程序应当包括细节测试。
二、实质性程序的目标
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审计的对象是新型研发机构的财政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目标是财政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相关科目中的交易是否真实发生,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批准的项目合同书的规定。
三、实质性程序
本指引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为例,说明新型研发机构资金投入、使用等方面的实质性程序。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省、市、区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资金拨付及使用规定的情况不尽相同,以下示例并不能涵盖所有情况,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新型研发机构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重大违规风险的评估结果,并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增减审计程序。
(一)资金到位情况
建设资金存在多元化投入,资金来源分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其他来源资金包括市、区级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针对资金到位情况,注册会计师通常需要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1.分别获取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到位的凭证或其他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对账单等,进行分析,将收入明细加计汇总,与总账和明细账核对;
2.检查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是否纳入单位会计核算系统并按规定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3.核对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资金来源、拨款单位是否与合同书一致;如有调剂,是否取得相关的批复文件;
4.核对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到位总额是否与合同书一致。
资金到位情况审计工作底稿示例见表8:
表8 资金到位情况审计工作底稿
新型研发机构名称 | 签字 | 时间 | 索引号 | ||||
项目 | 资金到位情况审计导引表 | 执行人 | |||||
项目执行期间 | 复核人 | ||||||
序号 | 项目(明细) | 预算批复数 | 调剂后预算数 | 账面数 | 审计调整数 | 审计认定数 | |
1 |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资金 | ||||||
2 | 其他来源资金 | ||||||
合计 | |||||||
审计说明: | |||||||
审计结论: |
审计程序 | 执行情况说明(是/否/不适用) | 底稿索引号 |
---|---|---|
1.分别获取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到位的凭证或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对账单等,进行分析,将收入明细加计汇总,与总账和明细账核对。 | ||
2.检查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是否纳入单位会计核算系统并按规定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 ||
3.核对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资金来源、拨款单位是否与合同书一致;如有调剂,是否取得相关的批复文件。 | ||
4.核对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到位总额是否与合同书一致。 | ||
5.…… |
针对以上审计程序,可以参照以下表格设计审计工作底稿:
新型研发机构名称 | 签字 | 时间 | 索引号 | |||||
项目 | 资金到位情况检查表 | 执行人 | ||||||
项目执行期间 | 复核人 | |||||||
凭证日期 | 凭证号 | 摘要 | 收款日期 | 拨款单位 | 收款金额 | 附件 | ||
审计说明: | ||||||||
审计结论: |
(二)资金支出情况
资金支出指的是项目执行期间的支出,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各项支出应符合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基建费、设备费、业务费、直接人力资源成本。间接费用是指新型研发机构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新型研发机构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用于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充分了解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特点的基础上,实施适当的实质性程序。
1.基建费:是指新型研发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包括实验设施、办公设施的建设等。基建费禁止用于土地购置(政府决定的重大项目除外)、禁止用于与科技研发、技术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以外用途的基础建设项目;禁止用于商住房地产建设项目。需要注意的是,除有特别约定以外,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通常不允许列支基建费。
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基建项目明细账和资产台账,与单位的总账系统核对是否相符,并实施如下审计程序:
(1)将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与项目合同书核对,检查是否与项目合同书中的预算或调剂后的预算相符。
(2)实地查看、盘点基建项目,检查是否账实相符。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存在;观察基建项目的实际完工状态;使用状态,检查是否存在未使用的情况。
(3)检查基建项目期末余额的构成内容。
①对于重大基建项目,取得有关基建项目的立项批文、预算总额和建设批准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合同、现场监理施工进度报告等业务资料。
②对于支付的基建项目款项,应抽查其是否按照合同、协议、工程进度或监理进度报告分期支付,付款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取得监理报告等资料检查估计的发包进度是否合理。
③对于领用的工程物资,抽查工程物资的领用是否有审批手续,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④检查竣工决算报告、验收交接单等相关凭证。
⑤其他相关程序。
(4)检查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时间、签订合同时间、付款时间、发票时间及完工时间是否均在项目执行期内(合同尾款可在执行期后),资产使用及管理是否与预算或调剂批复一致,如存在差异,查明原因,并披露差异情况。
(5)检查基建费的支付是否存在非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情况,关注资金实际流向是否与开具发票单位一致。
(6)关注基建费支出与项目任务是否相关、经济合理,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关注支出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判断是否采取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7)其他相关程序。
2.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购置设备费、试制设备费、设备改造费和设备租赁费。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设备支出明细账和购置设备台账,与单位的总账系统核对是否相符,并实施如下审计程序:
(1)将购置设备支出与项目合同书核对,检查是否与项目合同书中的预算或调剂后的预算相符。
(2)检查设备费支出时间、签订合同时间、付款时间、发票时间及到货时间是否均在项目执行期内(合同尾款可在执行期后),仪器设备(购置、试制)使用及管理是否与预算或调剂批复一致,如存在差异,查明原因,并披露差异情况。
(3)检查列支的设备费原始凭证(如审批单、银行单据、发票、合同、验收单等)是否齐全并相互钩稽。
(4)检查设备租赁费是否为租赁新型研发机构以外其他单位的设备而发生的费用,租赁设备的交付使用手续是否完备。
(5)检查设备费的支付是否存在非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情况,关注资金实际流向是否与开具发票单位一致。
(6)检查新型研发机构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资产是否准确计量和记录,是否存在账外资产,是否按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对购入设备及符合使用条件的试制设备办理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评估试制设备费及改造费成本归集的合理性、相关性。
(7)实地查看、盘点设备,检查是否账实相符,关注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使用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异地存放的,需要评估其合理性,并视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8)关注设备费支出与项目任务是否相关、经济合理,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关注支出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判断是否采取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设备费审计工作底稿示例见表9:


针对上述第2、3、5、6、8项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以参照以下表格进行工作底稿记录:

针对上述第7项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以参照以下表格进行工作底稿记录:

2.直接人力资源成本: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劳务费支出明细账,进行分析,与新型研发机构的总账系统核对是否相符,并实施如下审计程序:
(1)劳务性支出。①抽查劳务性支出发放清单,检查是否列支项目执行期外发生的支出,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列支的情况。
②获取劳务聘用合同、劳务派遣及聘用协议等支持性证据,检查提供劳务内容是否与项目研究任务直接相关。
③检查开支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开支。
④关注大额劳务性支出的转账凭证及发放签收单相关信息,检查发放手续是否齐全;检查劳务性支出发放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重点关注大额现金发放劳务性支出情况。
⑤关注劳务性支出发放给劳务派遣公司等非个人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应采取进一步的审计程序以核实劳务性支出发放的真实性。
(2)咨询专家支出。
①检查开支标准、内容、范围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列支发放对象或提供咨询服务内容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不得列支项目执行期外发生的支出,不得向项目组成员以及参与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发放专家咨询支出;(提示:专家是指精通某一领域业务,或对相关科技业务的某一方面有独到见解,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被承担单位认可的其他专业人员)。
②重点关注大额专家咨询支出的记账凭证及发放签收单相关信息,检查发放签收单内容是否齐全。③检查专家咨询支出发放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重点关注现金方式支出。
(3)人员费。
①抽查人员费支出发放清单,检查是否列支项目执行期外发生的支出,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列支的情况,是否为项目组人员。
②获取劳动合同等支持性证据,检查提供劳务内容是否与项目研究任务直接相关。
③检查开支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人员费科目开支。
④关注大额人员费支出的转账凭证及发放签收单相关信息,检查发放手续是否齐全;检查人员费支出发放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重点关注大额现金发放人员费支出情况。
3.业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
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业务费支出明细账,进行分析,与新型研发机构的总账系统核对是否相符,并实施如下审计程序。
(1)业务费中发生的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支出。
①抽查大额采购的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明细、采购合同、货物清单、验收购入单等信息,与项目合同书核对,分析是否与研究任务相关。
②检查是否列支项目执行期外的材料支出,重点关注科研用材料的采购或领用是否与新型研发机构日常经营活动或生产、基本建设用材料有明确区分。
③检查大宗材料支出的支付是否存在非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情况,关注资金实际流向是否与开具发票单位一致;关注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单位采购材料的情况,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④检查科研购入材料相关购入、验收和领用手续是否完备,购入验收手续是否具有实质性管理作用。
⑤检查采购的材料库存,判断购置的材料是否全部用于项目研究支出,材料结存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业务费中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支出。
①检查是否列支项目执行期外发生的支出、是否存在明显与项目无关的测试化验加工支出。
②关注检验、测试、化验、加工承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收费是否公允。
③关注检验、测试、化验等是否取得结果报告或分析测试报告等成果性资料。
④检查大宗测试化验加工支出的支付是否存在非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情况,关注资金实际流向是否与开具发票单位一致。关注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单位支付测试化验加工支出的情况,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⑤检查委托加工件完工后是否办理完备的验收手续。
⑥对于支付给新型研发机构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支出,检查是否有测试记录、收费标准、内部结算规定等,结算程序是否规范。
⑦关注是否存在以测试化验加工支出的名义转包科研任务的情况。
(3)业务费中发生的燃料动力支出。
①检查是否列支项目执行期外发生的支出、是否存在与项目研究无关的燃料动力支出。
②检查是否列支或分摊新型研发机构日常运行的水、电、气、暖等支出。
(4)业务费中发生的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支出。
①检查是否列支项目执行期外发生的支出、是否存在明显与项目研究任务无关的专业资料等支出,重点检查大宗专业资料和软件购置支出。
②检查是否列支与研究任务无关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支出,是否列支日常普通通讯费及耗材等日常办公费用或个人通讯费、网费等。
③检查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资产是否准确计量和记录,是否存在账外资产。
④检查购买专业资料、软件以及自行开发软件是否办理验收和领用手续。
⑤检查大宗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支出的支付是否存在非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情况,关注资金实际流向是否与开具发票单位一致。关注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单位支付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支出的情况,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⑥如项目的任务目标为软件开发,关注单位是否以定制或者购买软件的形式将任务外包。
⑦检查专利费等知识产权支出,检查相关合同、支出发票、专利权证书或申报受理函件等,判断是否在本项目中列支非本项目形成的专利申请支出和维护支出。
⑧检查论文发表支出,关注是否列支论文润色/修改/翻译费;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时间是否合理等。
(5)业务费中发生的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支出。
①抽查与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支出有关的报销单、支出发票、邀请函、会议纪要或总结报告等资料,判断是否列支与本项目研究任务不相关的支出;检查是否列支项目执行期外发生的支出。
②结合项目研究任务与研究团队,重点关注支出相关的人员、人数、时间时长、地点、频次、额度等,判断其相关性、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等。
③检查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所附原始凭证等资料是否完整,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列支的旅游费或变相旅游、礼品等不合理支出。
(6)业务费中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①检查是否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如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
②检查是否与前述列举的支出内容重复。
4.间接费用:是指新型研发机构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新型研发机构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用于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结合新型研发机构的信用情况,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
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间接费用支出明细账,进行分析,与新型研发机构的总账系统核对是否相符,并实施如下审计程序:
(1)了解新型研发机构间接费用管理模式,如是否由新型研发机构统筹安排,新型研发机构是否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2)核对间接费用支出或提取金额是否超过项目合同书预算所列金额。
(3)关注新型研发机构是否在间接费用以外,在课题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4)抽查绩效支出发放清单,了解项目总体绩效支出情况和发放给项目研究人员的绩效支出情况。
(三)应付未付支出和预计支出情况。
1.应付未付支出,是指项目执行期内发生的与项目研发活动直接
相关的费用尚未支付、需在基准日后支付的款项。针对应付未付支出,注册会计师需要实施如下审计程序:
(1)获取应付未付支出明细清单,检查相关支出是否为项目执行期内已发生业务且与项目研究任务直接相关的支出。
(2)通过获取与应付未付支出有关的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逐一分析确认未支付原因,判断是否存在不需支付的款项等。
(3)关注应付未付支出的支付对象,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情况,是否存在“突击花钱”的情况,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应付未付支出审计工作底稿示例见表10:
表10 应付未付支出审计工作底稿
新型研发机构名称 | 签字 | 时间 | 索引号 | |||
项目 | 应付未付支出审计导引表 | 执行人 | ||||
项目执行期间 | 复核人 | |||||
序号 | 预算科目 | 单位申报应付未付支出金额 | 审计调整数 | 审计认定数 | 备注 | |
合计 | ||||||
审计说明: | ||||||
审计结论: |
新型研发机构名称 | 签字 | 时间 | 索引号 | ||
项目 | 应付未付支出审计程序表 | 执行人 | |||
项目执行期间 | 复核人 | ||||
审计程序 | 执行情况说明(是/否/不适用) | 执行人 | |||
1.获取应付未付支出明细清单,检查相关支出是否为项目执行期内已发生业务且与项目研究任务直接相关的支出。 | |||||
2.通过获取与应付未付支出有关的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逐一分析确认未支付原因,判断是否存在不需支付的款项等。 | |||||
3.关注应付未付支出的支付对象,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情况,是否存在“突击花钱”的情况,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 |||||
4.…… |
第七章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和本指引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或形成审计结果的书面文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明确表述审计结论。
一、完成审计工作
在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后,注册会计师应当汇总实施审计程序得出的结果,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是否恰当。在得出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
1.考虑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的规定,是否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的规定,评价未更正违规事项单独或汇总起来是否重大。
3.针对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资金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出具审计报告。
在判断未更正违规事项是否重大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问题的性质、造成的后果影响等因素。违规事项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编报虚假预算。
2.未对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3.列支与本项目任务无关的支出。
4.未按规定执行和调剂预算、违反规定转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5.虚假承诺其他来源资金。
6.通过虚假合同、虚假票据、虚构事项、虚报人员等弄虚作假,转移、套取、报销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7.截留、挤占、挪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8.设置账外账、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9.使用项目资金列支应当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和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
10.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审计报告应当涉及以下方面:
1.新型研发机构是否按照经批准的合同书执行预算,预算调剂是否符合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预算或其他来源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2.新型研发机构是否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经费支出授权批准、财务报销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外拨经费管理、设备费管理、业务费管理、劳务费管理、绩效支出管理、结余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科研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新型研发机构是否为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是否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与科研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实施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最新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科研管理制度文件的规定。
3.新型研发机构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核算和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对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和其他来源的资金在财务系统中分别单独核算,保证专款专用。
4.新型研发机构是否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和列支项目资金支出,不存在重大违规支出事项。
二、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要素:标题;收件人;引言段;项目基本情况段;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段;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段;审计意见(综合评价)或形成审计结果段;新型研发机构和注册会计师责任段;报告使用限制段;附表;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报告日期。与审计报告一并附送的材料清单。
(一)标题
审计报告的标题统一规范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审计报告”。
(二)收件人
审计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收件人一般是被审计项目承担单位。如果属于第三方委托,收件人一般为委托方。审计报告需要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三)引言段
引言段需要说明,新型研发机构及项目名称、结题审计基准日、审计工作起始日、审计工作截止日、审计方式、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结题审计基准日,是指经批准的项目执行截止日。审计工作起始日是指注册会计师进驻现场开始实施审计的日期,审计工作截止日是指审计报告日。审计方式,是指采取现场审计或非现场审计。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查看财务系统、询问相关人员、抽查原始凭证、抽盘实物资产、检查与项目资金管理相关的法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分析项目资金支出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等。
(四)项目基本情况段
项目基本情况段需要说明:被审计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项目立项情况、与科研资金管理相关的法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如存在承担单位变更或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延期等情况,需对申请变更及批复情况进行重点披露。
(五)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段
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段需要说明:预算安排及调剂情况、资金到位和拨付情况、项目资金财务核算和资金使用情况。
预算安排及调剂情况,包括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及调剂情况,其他来源资金预算安排及调剂情况。资金到位和拨付情况,包括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情况。项目资金财务核算和资金使用情况,包括项目资金财务核算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其他来源资金使用情况、相关资产管理情况、财务档案保存情况。
如存在问题的,除需要在本段详细披露,还需要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段集中反映。
(六)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段
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段需要同时说明,相关部门针对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以及注册会计师在结题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说明上述问题是否已整改。对于结题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注册会计师需要与承担单位、参与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换意见。
对于注册会计师在结题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果截至审计报告日,新型研发机构未进行整改,需在本段集中披露,逐项列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引用有关制度规定,并提出审计建议。如存在相关部门在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但承担单位截至审计报告日未予整改的问题,需逐项列示相关部门针对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以及承担单位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如无相关事项,则本段内容填写“承担单位无未整改问题”。
针对已整改的问题,应归类披露注册会计师在结题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披露相关部门针对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以及承担单位截至审计报告日已完成的整改情况。如无相关事项,则本段内容填写“承担单位无已整改问题”。
(七)审计意见段
审计意见段或形成审计结果段需要说明,新型研发机构承担的××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该项目经批准的合同书的规定,是否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如果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段的“未整改问题及建议”中,注册会计师填写为“承担单位无未整改问题”,则审计意见表述为:我们认为,ABC项目承担单位承担的××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批准的该项目合同书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如果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段所述事项,注册会计师判断需要发表保留意见,则审计意见表述为:我们认为,除“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段中的“未整改问题及建议”××中所述事项的影响外,ABC项目承担单位承担的××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符合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批准的该项目合同书的规定,不存在其他重大违规事项。
如果注册会计师判断需要发表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八)新型研发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阶段
新型研发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需要说明新型研发机构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新型研发机构的责任,包括新型研发机构是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保证资金投入、使用、管理符合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批准的该项目合同书的规定。对所提供的与科研财政资金审计相关的资料负责,并保证资料真实、合法、完整。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包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本指引的要求,对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财政资金执行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报告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该项目经批准的合同书的规定,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的具体情况,同时报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了解与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于新型研发机构,并履行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九)报告使用限制段
报告使用限制段需要说明,审计报告仅供科研资金管理使用;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计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公共媒体。审计报告正文部分及附表不可分割,应一同阅读和使用;对任何因审计报告使用不当产生的后果,与执行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十)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审计报告需要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审计报告需要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十二)报告日期
审计报告需要注明报告日期。审计报告日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新型研发机构科研项目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形成审计意见或审计结果的日期。
三、审计工作底稿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除用于佐证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外,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需复印新型研发机构的记账凭证等资料,但应在工作底稿中记录所核查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